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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號元配PO文批小三 1號怒提告

 

台灣張姓女子在2001至2013年間原旅居中國,2008年與唐姓男子結婚,但因唐男劈腿中國籍周女,張女不到一年就離婚,唐男隨後另娶周女。但前年,周女不滿唐男出軌錢姓女子,PO文抨擊新任小三,卻連帶罵到張女,包括:「你這種慣三和他前妻一樣,淫亂、虛榮」、「渣男喜歡騷的,前妻和現在這個賣淫女一樣騷!」張女怒提民刑事告訴,民事部分,台北地院判周女應賠8萬元。
 
張女(48歲)指控,周女(38歲)前年6、7月間用微博帳號「Librajojo-鋼網情人」發表辱罵文章,雖然主要針對唐男新任小三錢女,但有多篇涉及到她,經她提出告訴,台北地院今年4月已依妨害名譽罪判周女3個月有期徒刑、可易科罰金9萬元,但她因此事承受身心煎熬與創痛,另求償80萬元。

 「這種慣三和他前妻一樣」
張女認為周女指桑罵槐攻擊她的文字包括:「你這種慣三和他前妻一樣,淫亂、虛榮,不要臉的本事無人能敵。」、「他前妻才是榨乾他錢的人,他前妻和你一樣靠男人賺錢生活的。」、「渣男喜歡騷的,前妻和現在這個賣淫女一樣騷!游手好閒,沒有工作,靠男人賞錢過日子!喜歡找有錢的,但每次都看走眼。」
 
「閨密跑來安慰立即上床」
張女認為被直接攻擊的文字則包括:「張XX才是小三吧!作為唐X好朋友的閨密,跑來安慰唐X就立即上了床!」、「你可以告訴他,他被前妻踹的時候,還準備給他帶一頂大綠帽子的時候,他怎麼哭的?他前妻兒子是和誰生的?哈哈!撿破爛也就是撿你這個破鞋吧。」、「OO才是你的小野種吧?還是賣淫失誤生出來的?」
 
「偷吃這種比吃蒼蠅還噁」
周女則抗辯,她的言論全是不滿唐男外遇同居錢姓女子,棄妻小於不顧,譬如她2015年6月23日的發文:「人可以偷吃,但也要找乾淨的吃!吃到現在這種的,比吃了蒼蠅還噁心!咱們預計一下比賽結果吧,現在渣男一定是愛的死去活來、無法自拔!賤人呢,也是一副戰功赫赫,一個男人可以拋棄兩子的追求她,無比的自豪!可是有一天此賤人拍著屁股走人,繼續尋找下一個目標的時候,只會甩下一句,活該!」即可看出用意完全是針對錢女。
 
周女還指出,她發文使用的帳號「Librajojo-鋼網情人」,是她個人為追星所創的分身帳號,瀏覽者只有她非常有限的友人,而這些友人根本都不認識張女,就算看到文章也不構成對張女名譽的侵害,是張女自己另創帳號來追蹤她發文,還自己跳出來出言挑釁、辱罵,讓瀏覽該頁面的友人知道其身分。
 
「來看妳這個前三被後三搞」
周女列出張女也辱罵她的留言包括:「妳好不容易從別人那搶來的老公,就算是地溝油也硬是吞了」、「當初妳老公搞上妳這三,妳就該小心有這一天,狗改不了吃屎」、「慣三配慣犯,剛好阿!妳老公就是搞小三的慣犯,妳心理明白的很,當初他搞上妳這三,最後妳還敢嫁他?」、「為啥台灣女,都怕老公到中國出差?就是怕遇上像周XX這樣的大陸妹拐走老公」、「我是來看妳這個前三被後三搞到現世報的路人之一」。
 
周女指出,她的發文主客觀上都沒有侵害到張女名譽,張女名譽就算受損也是因為自己的不當言論,她居住於上海,刑事庭審理期間不遠千里來台出庭,也曾經當庭向張女誠心表示歉意,賠償自應減免。
 
周女還強調,她雖然任職於空中巴士每月有大約台幣7.5萬元收入,但在上海高物價下,她獨力撫養兩幼子又繳房貸,根本入不敷出,靠借貸度日,相對於張女每月可獲得前夫唐男人民幣1萬8000元(約台幣8萬多元)的撫養費及小孩教育費,不用工作就生活寬裕,請求駁回張女80萬元求償。
 
法官審酌,周女言論確實指摘張女,侵害其名譽,不過周女因為配偶外遇情緒失控而做出非理性言論,張女名譽受損的情節並不嚴重,判決應賠張女精神撫慰金8萬元,可上訴。(李奕緯/台北報導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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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新聞報導由 蘋果新聞 提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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